中國式的哄搶事件屢見不鮮,大貨車在發生側翻事故后,車上的貨物就成為了路人哄搶的對象,咱卡車司機好多都深受其害,哄搶的東西更是琳瑯滿目,近日在福建就發生一起聚眾哄搶小麥的事件,是該好好思考下是什么助長了哄搶之風。
● 事故回顧 8噸小麥被哄搶
事故發生在2016年1月27日凌晨5時41分左右,盧某正開著一輛滿載45噸小麥貨車行駛,在經過福建晉江市安海鎮可慕村路段時發生了側翻事故,據介紹本次側翻事故發生的原因是,由于當時雨天路面比較濕滑,貨車失控左車輪碰撞中間隔離花圃造車的;集裝箱里的小麥灑落路面,當地的交警大隊值班民警迅速趕到事故現場,對現場進行清理。
警方到現場的時候,發現哄搶人群陸陸續續增多,據了解最多的時候達到了百余名,哄搶者并不在乎來往的車輛,嚴重的影響了該路段的正常通行,最可惡的是在他們眼中只有利益,哄搶群眾可謂是有備而來,手里還拿著塑料桶、編織袋等工具裝現場的小麥。
在現場執勤人員管理下,部分哄搶群眾離開了現場,但是在路邊仍然有50余名群眾不肯離去,還在尋找機會搶麥子,他們做人的基本良知到底去哪了?不知道哄搶行為有多么無知嗎?
● 事故解析 從眾心理作怪
中國式的哄搶事件并非空虛來風,哄搶的村民往往都是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一般都是存在一種從眾心理,看到大伙都在搶桔子,就跟隨著眾人一起搶;哄搶的人群往往都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充分顯示了他門貪得無厭的本質,那些哄搶者就是地地道道的“事故淘金部隊”,他門的行為嚴重的影響了社會的正常秩序,挑戰了社會的道德底線。
其實哄搶行為不單單停留在道德層面,在哄搶的同時其實也上升到了法律層面,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而哄搶者本人并沒有意識到他們哄搶行為的嚴重性,只把利益放在第一位,殊不知這種行為是需要付出相應的代價的,必須要為無知的行為買單。
在《刑法》第268條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編后語:
這類貨車側翻引村民哄搶事件的發生,對于貨車司機來說可謂是雪上加霜,哄搶者眼中只有利益,誰還會顧司機的感受;要想真正解決中國式的哄搶事件的發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必須要從根本出發加強某些人群的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識,加大對哄搶事件的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