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的使用性質可分為家庭自用汽車、營業客車、非營業客車、營業貨車、非營業客車等,行駛證車輛的使用性質主要涵蓋以下幾類,我們現在對它們進行一下簡單的說明。
1. 家庭自用
家庭自用汽車,即由家庭或個人所擁有,其用途屬于非營業性質的客車,主要服務于家庭日常出行及個人活動需求。
2. 非營業客車
包含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領館等機構所使用的客車。這些客車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不以直接或間接方式收取運費或租金,主要用于公務用途。非營業客車又可進一步細分為黨政機關、事業團體客車和企業客車。
3. 營運車輛
指以盈利為目的,通過運載貨物或搭載乘客進行運輸活動的車輛。比如出租車以及個人所有的載貨汽車等。此類車輛需向運輸管理部門定期繳納運管費。
四、非營運車輛
主要是那些不以盈利為目的,供單位或個人內部使用的車輛,涵蓋小轎車以及貨運汽車等。非營運車輛無需產生任何運輸管理費用。
4. 特殊用途車輛
危化品運輸車,專門用于運輸危險化學品,行駛證上明確標注為 “危化品運輸”。
貨運車,專門用于貨物運輸。
5. 客運車
用于乘客運輸,包括公交車、客車等。
6. 教練車
用于駕駛培訓,行駛證上標注為教練車。
7. 校車
用于接送學生,行駛證上標注為校車。
此外,還有出租租賃車、網約車等使用性質,車輛行駛證上會清晰標注其特定的使用性質。了解車輛的使用性質,對于準確判斷車輛的合法用途、明確保險要求以及知曉可能存在的限制,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