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珠海市國資委獲悉,在此前網上流傳《關于董明珠同志免職的通知》內容屬實,原格力集團董事長董明珠已在10月下旬被免去董事長一職,但是仍擔任格力電器的董事長兼總裁和法定代表人。
目前尚不清楚董明珠被免去職務的具體原因,按照珠海市國資委官方得聲明表示:按照規定,上市公司和所屬集團的董事長一般是不能兼任的;而網上也流傳董明珠之所以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是因為其將參與上市公司格力電器的員工持股計劃,身份有所沖突,因此必須卸任格力集團董事長職位。后續消息蓋世汽車也將持續關注。
格力造車計劃回顧
在今年8月19日,停牌半年之久的格力電器在2016年中季報披露之際,宣布以130億元的價格收購珠海銀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的100%股權,但是股東大會否決了這15項提案。而這個方案也從一定程度凸顯出董明珠對公司的實際控制力已經不足。隨后格力集團也對外宣布,此項收購計劃預計明年1月再次提請。
而就在11月11日,董明珠在接受央視某財經欄目的專訪時也明確表示“我一定要做新能源汽車,為我們中國的霧霾徹底改變,我是必須進軍這個行業。”
但是隨著珠海市國資委的信息披露,董明珠的免職對于格力的造車計劃來說無疑是不小的打擊,格力的造車計劃或將擱淺
董明珠簡歷:
1990年3月~1994年11月 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業務員
1994年11月~1995年1月 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部副部長
1995年1月~1997年10月 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部部長
1997年10月~2001年4月 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
2001年4月~2006年10月 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2006年10月~2012年5月 任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兼總裁
2012年5月~2016年10月18日 任珠海格力集團,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2016年10月18日, 董明珠卸任珠海格力集團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職務,僅在格力電器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