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到9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在上海召開。記者從昨天的會議上了解到,為了保證交通道路安全,公安機關要將駕駛人嚴重交通違法、責任事故信息納入個人不良征信記錄。對各類失信行為駕駛人、交通安全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實施信用分類管理,根據信用評定差異予以相應的激勵、警示或懲戒。根據違法違規行為的性質和造成后果的惡劣程度,對交通安全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作出相應信用評價,實現由主要依靠處罰手段向運用信用約束方式轉變。
會議同時指出,加大對機動車闖紅燈、違法停車、酒駕醉駕、飆車等突出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對工程運輸車、危化品運輸車、大貨車等重點車輛的管理力度。
對于卡車司機來講,超載、改裝等或將納入嚴重交通違法范圍,也將納入個人不良征信記錄。
對于卡車司機來講,這個政策是一個非常有震懾力的武器,如果執法部門不嚴格執法的話,或將又成一個公路三亂的大殺器。
個人不良信用記錄5年才可消除,不良記錄對生活有何影響?
嚴重交通違法納入個人不良征信記錄,可能將反映在車輛年審、駕照年審等方面,如果和銀行不良征信記錄連在一起的話,咱卡車司機以后貸款買車、貸款買房也會受影響。
個人征信系統是真實反映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的歷史數據。信用信息是通過專線從各家銀行傳送到征信中心,電腦自動操作,沒有人為干預。各個銀行的信用卡逾期數據由各自銀行上報并刪改。